一位颈间戴着金项链,右臂文着青龙的南方男子在浙江某高档商务楼里第一次向记者描绘了“新零售”模式。他说话带有浓重的闽南口音,是浙江某平台运营中心的负责人,现在手下经营着数家企业与一支百十人的团队。“这个项目合规合法,人人赚钱”,他告诉记者。这是记者第一次听说“新零售”。
这些商品被定义为固定的标准化等额权益,进入平台或电商自己开发的交易系统。交易模式或与大宗现货行业传统otc发售模式一致,或采取定向转让、竞价交易等模式。大部分采用了“新零售”模式的平台均对商品的价格和活跃度设置了下线,触发条件即退市清算。
在这一波新“浪潮”中,具备政府批文的交易平台让位于一些名声不大,成立不久的平台与规模较小的电子商务企业。后者脱去了大宗商品交易的“外衣”,打出了“互联网电商”的大旗。而最令人担忧的是,当合法的支付清算通道缺席时,投资人的本金安全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