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税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企业为员工购置工作服,为客户购买服装,为了宣传公司产品购买的定制服装等等。那么,同样是企业花钱购买的,每种情况在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上有何不同呢?
企业为员工统一制作并要求统一着装的工作服,企业所得税可以全额列支,取得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小队长说税①】
税法规定作为合理的支出予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不是劳保支出税前扣除,说明两者还是有区别的,而且区别比较明显。首先,税法承认这是企业发生的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其次就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全额扣除,没有按照福利费用支出按照比例扣除。
【小队长说税②】
如何理解集体福利,税法没有明确的给予书面解释,只能参考实际业务来进行判断。小队长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把握:
1)费用支出涉及到的员工至少是两人以上;
2)费用支出有明确的对象;
3)费用支出涉及到员工的衣食住行,文化娱乐;
4)费用支出通常是以奖励、补贴等方式发放给员工个人的物品。
现行增值税条例没有对工作服进项税额的抵扣作出规定,小队长认为可参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对不计入福利费的工作服进项发票载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企业负责人购买用于个人消费的服装或者赠送他人的服装,按照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和交际应酬费标准列支,取得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小队长说税③】
一般私营企业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大家可能觉得钱是企业花的,老总的钱和公司的钱不是一样的吗?其实,记账是可以,但是作为个人消费或者赠送他人,企业都要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这里是存在纳税风险的。
企业此种情况应作为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取得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了宣传而购置的统一宣传服装,企业所得税按照销售收入的15%列支,取得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小队长说税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