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挂牌仪式在江门举行,标志着原江门市国家税务局与原江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晓雄出席挂牌仪式。
按照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将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承继原江门市国家税务局、原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
为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原则,在筹备期间全速推进税收管理服务整合。截至目前,全市79个办税服务厅逐步实现“一厅通办”,12366纳税咨询热线实现“一键咨询”,电子税务局完成第一阶段的整合,新增纳税人实名认证“只办一次”,国地税共有业务事项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套资料”。
许晓雄在挂牌仪式上指出,自1994年分税制实施以来,江门税务系统始终坚持科学组织税费收入,有力夯实了财政基础,为江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要自觉站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要以此次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让办税过程更简、方式更多、成本更低、体验更好,把江门打造成税收营商环境高地,让社会和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陈雁成表示,站在新的起点,全市税务干部将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创税务机构改革新局面。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于7月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江门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298299。原江门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231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231311)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发展大道办公区。
三、2018年7月5日正式启用“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原“江门国税”“江门地税”“江门地方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停止使用,相关用户、功能、数据整合迁移至“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微信办税功能由“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承接。
四、2018年7月5日起,原江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old.gd-n-tax.gov/pub/001014)和原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old.gdltax.gov/jmtax)停止更新和业务受理,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江门市税务局专栏(网址:jm.gd-n-tax.gov)承接。
五、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邮政编码:529000),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办公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231号,邮政编码:5290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0750-3298113;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12366;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750-3298241;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750-329810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撰文】郑琦
【通讯员】李淑茗 李文庆
【作者】 郑琦
【来源】